部分地方普遍存在的中小學生被隨意指派參加慶典的情況,今後在遼寧省有望得到根治。近日結束的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對《遼寧省義務教育條例(草案)》進行了審議,為保障學生權益,『不得要求學生參加慶典』等一系列規定將以立法的形式得以實現。(8月14日《新京報》)
在筆者的印象中,對於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或奠基,教育部門一直是明令禁止的。但不少地方在工程奠基開工、竣工,甚至舉行商貿活動時,往往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有關慶典。這種把學生當作最好的慶典『道具』來幫人場、充面子的鬧劇頻頻上演,嚴重妨礙了學生的學習活動,乾擾了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,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,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。
這樣的例子信手可拈。2005年10月18日,重慶一工業園奠基,學校『按上級要求』全校停課參加,20分鍾的儀式竟讓400多名與園區毫不相乾的學生在雨中苦苦等候2個多小時;甘肅省武威市新西涼市場舉行大宗產品展示展銷,剪彩儀式只有十幾分鍾,可數十位10多歲的小學生在零星小雨中列隊等待和歡迎來賓,卻花了一個半小時……
不可否認,適時適當地舉辦一些慶典來制造聲勢、提高知名度本無可厚非。但是,動輒興師動眾,拿學生來充當『形象花瓶』和『助興』工具卻有違社會主義公共道德,有違和諧社會的構建,也有違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。同時,讓學生頻繁地參加這種講排場、擺闊氣的社會活動,不僅令正在發育的他們身體吃不消,長期的耳濡目染,還會影響他們人生觀、價值觀的良好形成。
動輒讓學生捧場助興的原因有三:一是用學生來烘托氣氛,點綴場面,熱熱鬧鬧,不僅領導喜歡、風光,嘉賓也感覺有面子;二是學生是免費『義工』,是廉價的『花瓶』,召之即來,揮之即去。於是,一些政府部門便動用行政手段,把此當作『任務』安排給學校;三是質量上有保證。在政府部門當作『頭等大事』的『指令』下,不少學校大多將此類活動當成『政治任務』來完成。
由是觀之,學生頻頻成為『花瓶』和『道具』,根本原因不在校方和教師,而在政府『有關部門』。在這種行政體制和權力格局下,如果政府部門領導的『政績工程』和『面子情結』不除,如果不從更高層面的立法上對此進行規范,那麼教育部門自說自話的文件和禁令,在很多時候就只會成為『橡皮泥』,『高壓線』也帶不上『高壓電』,不會有『殺傷力』。
因而,當遼寧率先從立法層面上對此進行破題時,立即引來了廣泛的關注和一片叫好之聲。在我看來,醫治『重癥』須下『猛藥』,立法叫停中小學生參加商業慶典是一劑妙方。惟有依法把問責的『板子』打到位,纔能讓更多的人明白,學校教育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,它不是什麼人都可以乾擾的小孩『過家家』式的兒戲。[高福生]